高等院校缴企业所得税吗_高等学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吗?
(二)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小微企业是20%,高新企业是15%,一般的企业为25%。每个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由税务局税政定,询问下即可。
高等院校缴企业所得税吗_高等学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等院校缴企业所得税吗_高等学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等院校缴企业所得税吗_高等学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去税务部门问一下最准确,每个地方不太一样的,甚至同一个地方不同的区都不太一样的
(1)经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3)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4)在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规定: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缴纳营业税。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9)对门举办的工厂和街道的非中途转办的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性开支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暂免征收所得税。法律主观:
现在内外资统一是百分之二十五,特殊的太多,弄本税法看一下吧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纳税 就是维持他们之间根本利益一致的重要方式。我国的 企业所得税 有诸多优惠政策。那有哪些惠政策?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是指: 1、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免征所得税两年。 (二)、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5、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 教育 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6、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多业的,按其经营主业(以其实际营业额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 (三)、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 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四)、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在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三年。 确定为 县的农村信用社在一五年底前可继续免征所得税。 (五)、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是指: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六)、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七)、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三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 企业原从业人数总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二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 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 3、享受 税收优惠 的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减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 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 临时工 、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 (八)、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公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公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2、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3、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 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得的企业。下列企业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 (1)将原有的纳税企业转为校办企业; (2)学校在原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 (3)学校向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 (4)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创办的企业; (5)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单位经营的企业; (6)学校将校办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企业。 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范围仅限于门所办的普教性学校,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和私人办学校。 (九)、门举办的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对门举办的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 3、享受水手优惠政策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例: (1)具备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2)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3)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4)每个残疾职工都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5)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6)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十)、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10%的办法。 (十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取得的收入在"八五"期间的免征所得税。是指: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自身拥有的自然资源,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不包括核算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取得的所得、进行农产品初加工所取得的所得和服务于水利工程自身的建筑业所得,在一五年底以前免征收所得税。 (十二)、对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地质勘探单位的所得,在一四年底以前减办征收所得税。 (十三)、新成立的对外承包 公司 的境外收入免征五年所得税的政策,可以执行到一五年底。 (十四)、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在"八五"期间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糖制小食品、儿童食品、小糕点、果脯蜜饯、果汁果酱、干菜调料(不包括味精)和饲料加工的企业,字一五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2、对新办的某些食品工业企业,在一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一年。 3、对专门生产婴、幼儿食品和直接供应大、中、小学生的快餐、方便食品的企业或车间,其产品不进入市场,实行内部供应价格,在一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4、对新恢复的传统名特食品企业,在一五年底以前减办征收所得税。 (十五)、对新办的饲料工业企业,在一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职业学校收入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是什么?
3、 法律法规依据先把你的职业学校归类一下,是民办还是公办,,然后套用下面的文件就能得出结论。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38条:“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制定。”因此,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规定:事业单位、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或、税务(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生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导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大学医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2)企业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民办学校要交企业所得税吗?怎么收的?
所不一定所有企业都交纳,以下为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1)经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生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导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该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3)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4)在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暂免征收所得税。 (9)对门举办的工厂和街道的非中途转办的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性开支的费用。有企业都需要缴税。只有减免。民办学校作为盈利性的学校,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缴税范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中华企业所得税法
力量资助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如何在税前扣除?
大学医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力量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的支出,是指纳税人通过境内非赢利的团体、机关向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纳税人直接向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资助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企业等力量向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申请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境内非赢利的团体、机关出具的收到资助资金和用途的书面证明;②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③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具的资金收款证明;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纳税人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答:如果贵单位为旅行社,则根据关于旅行社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329号)第二条规定:旅行社提供的为异地游客购买的返程机车船票复印件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适当凭据。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需要,要求纳税人附送证明其支出实际发生的其他有关资料。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一般是25%;以下条件可以获得减免: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是所有企业都需要交所得税吗 什么企业可以不交所得税
所有企业都应该依法纳税,合法经营。1、所有企业都要申报所得税,当然没有所得不用交所得税款但必须要申报。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2、我国企业所得税仅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征收。所谓法人资格,是指具有的法律人格,能够承担民事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公司。因此,只有公司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也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境内设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1)《中华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第五次会议通过,令[2007]第063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第1条。
(2)《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颁布,令[2007]第512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第2条。
(3)《中华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2条。
(4)《中华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第2条。
(5)《中华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第2、3条。
(6)《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20日发布,国发[2000]16号)。
(7)《中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颁布,令[1993]第137号,2008年1月1日废止)第2条。
(8)《中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2月4日颁布,财法字[1994]第003号,2008年1月1日废止)第3、4条。
企业分为个体、合伙、公司制== 一般个人和合伙制的只用交个人所得税。 公司制的交企业所得税----这个公司是所有者还得交个人所得税。 所以所有者创办公司制企业税务负担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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