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院校停招了退伍后复学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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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当了12年兵退伍后复学,还可享受安制政策吗?

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三本院校停招了退伍后复学的简单介绍三本院校停招了退伍后复学的简单介绍


1. 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金额计算,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以上是关于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

两年。

现役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含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年满18至22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年满18至20岁的在校女性大学生,均可应征入伍。

对自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

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

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扩展资料:

1958年,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义务兵退伍时,由部队进行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

会主义建设,参加民兵,履行服预备役的义务,随时准备响应征召,重返部队。各级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退伍给予妥善安置。

普通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直到45周岁。

退役后养老险补助一次算清据了解,退役后有安置单位的,安置地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无安置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转入地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入伍的,由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计息。

据介绍,按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退役时一次算清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

这种问题不存在。

学籍保留是有期限的,不是无限制的。一般最多保留5年,也就是义务兵加一期军士。更长时间还不复学,视为自动放弃了。

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

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1. 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金额计算,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以上是关于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退伍大学生士兵复学需要哪些手续

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1. 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金额计算,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以上是关于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

保留学籍当兵退伍之后几年内可以复学?

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1. 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金额计算,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以上是关于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

两年。

现役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含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年满18至22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年满18至20岁的在校女性大学生,均可应征入伍。

对自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

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

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扩展资料:

1958年,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义务兵退伍时,由部队进行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

会主义建设,参加民兵,履行服预备役的义务,随时准备响应征召,重返部队。各级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退伍给予妥善安置。

普通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直到45周岁。

退役后养老险补助一次算清据了解,退役后有安置单位的,安置地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无安置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转入地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入伍的,由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计息。

据介绍,按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退役时一次算清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

在校大学生当兵退伍后再返回原校就读有什么待遇

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1. 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金额计算,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以上是关于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

两年。

现役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含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年满18至22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年满18至20岁的在校女性大学生,均可应征入伍。

对自愿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

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

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扩展资料:

1958年,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义务兵退伍时,由部队进行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

会主义建设,参加民兵,履行服预备役的义务,随时准备响应征召,重返部队。各级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退伍给予妥善安置。

普通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直到45周岁。

退役后养老险补助一次算清据了解,退役后有安置单位的,安置地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无安置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转入地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入伍的,由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计息。

据介绍,按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退役时一次算清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

这种问题不存在。

学籍保留是有期限的,不是无限制的。一般最多保留5年,也就是义务兵加一期军士。更长时间还不复学,视为自动放弃了。

一、服役 入伍后可继续学业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平时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将学籍保留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二)复学 立功学生减免学费

在校大学生被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高等学校将保证退出现役后大学生的复学工作,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

(退役)退役 自谋职业享受补助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凡从天津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后不愿复学的,一律纳入本市自谋职业安置范围,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其他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退出现役后复学的,按在伤残疾对待,由院校所在地区县门负责换发地方残疾书,并在门领取伤残抚恤金;毕业参加工作后,改按在职伤残对待;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退役后多少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1. 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助学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金额计算,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以上是关于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政策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

两年。

现役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含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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