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折旧按20还是30年 房屋折旧按20还是30年算
房屋折旧规定
房屋折旧年限规定是20年。房屋属于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5%。房屋折旧公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房屋折旧按20还是30年 房屋折旧按20还是30年算
房屋折旧按20还是30年 房屋折旧按20还是30年算
房屋折旧按20还是30年 房屋折旧按20还是30年算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房屋折旧年限多少年
法律主观:
房屋折旧年限规定是20年。房屋属于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5%。房屋折旧公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法律客观: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新的税法,固定资产房屋计提折旧年限是20年吗?
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房产折旧年限是多久
世界上所有东西都是年限的,房产也是一样,由于自然和人为的损耗,价值也会跟着逐渐减少。那么房产折旧年限是多久呢?
一、房产折旧年限是多久
房产折旧年限是20年,残值率为5%,其折旧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x(1-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因为房屋在长期使用中,虽然保留了原有的实物形态,但由于自然和人为损耗,价值也会跟着逐渐减少,而减少的价值,一般以货形态来表现。
二、房屋折旧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计算房屋折旧费时要根据《国企固定资产折旧条例》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或者也可以利用折旧法算出旧房大概价值,其公式为: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已使用年数,不过房屋价格除了会受折旧影响之外,还会受房屋位置、房屋面积、楼层与朝向因素影响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有哪些
企业要按照固定资产中经济利益的预期来选择折旧方法,比如:可选择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但是选好之后,不能随意变更,如果企业在对折旧复核时,发现固定资产中经济利益的预期有重大改变,则要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时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房产折旧年限是多久以及房屋折旧计算公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房屋折旧年限
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等。常见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需按资产使用部门的性质归属到各部门费用中;
具体如下:
1、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总经办等后勤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管理费用-折旧"中;
2、业务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销售费用-折旧"中;
3、生产部门、仓储部门、采购部门、品检等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制造费用-折旧"中.
固定资产折旧是怎样的?
【举例说明】:比如我们购置一台机器,价款120万元,作帐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购买时并没有记入费用或成本
如机器能使用10年,就是120个月(若不考虑报废时的残值),投入使用后每个月的磨损价值就是1200000/120=10000元,我们就说机器每月的折旧费就是10000元.帐务处理就是:
借:制造费用10000元
贷:累计折旧10000元
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多少?在企业的会计核算的时候,企业所有的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在20-30年左右,具体年限可以企业自己决定,具体计提房屋建筑物折旧的方法,请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更多精彩的财务信息请参考我们上面的文章.
房屋建筑折旧年限必须20年吗
必须是20年;税法规定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不低于20年,残值率不低于5% 。
房屋折旧是逐步回收房屋投资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保留原有的实物形态,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旧年限
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 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它只应是住宅本身的进价,而不应包括其他费用。由于住宅的使用年限长达几十年,甚至一百多年,在这样长时期内物价变化很大, 故一般均不以其原始造价为计算依据,而按重置,即在现实条件下重新建造该类住宅所需的货支出来计算。
(2)房屋的残值,是指房屋经过长期使用,失去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以后残留的建筑材料的价值。
(3)清理费用是拆除清理报废的破旧房屋时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的费用,它作为使用房屋 的追加耗费,应计入成本之内。
(4)一般都以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净残值,简称残值。因为它在住宅价值中所占的比例不大,而且是在住宅报废后才能得到的,因此它与原值无法比较。
房屋的残值,是指房屋经过长期使用,失去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以后残留的建筑材料的价值。清理费用是拆除清理报废的破旧房屋时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的费用,它作为使用房屋的追加耗费,应计入成本之内。一般都以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净残值,简称残值。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转让、处置有关投资资产时,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减除,据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房屋折旧年限的规定2022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的因素:(1)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条 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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